今年年初,省政府开出了2013年10件为民办实事清单。其中,第四件就是承诺今年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新增就业8.5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5万人;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2000个,确保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82%以上。建设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为6000名创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
2013年即将过去,这件实事办得如何?12月3日,南国都市报记者从海南省人社厅了解到,2013年前10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42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7万人;累计为1860名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0.63%;为5325名创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
对此,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接受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相信年底,能交出一份漂亮的答卷。
农民在家门口就可找工作
2013年8月30日,家住云龙镇上的李兴(化名)在自己家门口,云龙镇镇上参加了一场名为2013年云龙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招聘会,在会上他找到了一份焊工的工作。12月3日,南国都市报记者对其回访了解到,目前李兴已经在该岗位上工作好几个月,积累了不少经验,可算得上是一把好手了。
李兴今年47岁,7年前从甲子糖厂失业后,一直在打零工,“收入很不稳定。”但是,李兴的担子却很重,年近八旬的老母亲和13岁的儿子,都需要他一个人抚养。其实,对于李兴来说,一份稳定的工作对于他和家庭来说都非常重要,但是因为需要照看年迈的母亲和年幼的儿子,他只能舍弃了许多更好的就业机会。
在8月30日的招聘会上,云龙工业园的一企业在现场招聘焊工,要求“有经验者优先,待遇为3000-5000元。”当时的李兴很兴奋,因为自己的要求与工作的要求刚好相匹配,更让他高兴的是,他成功地应聘上了这个岗位。
12月3日,记者通过电话了解到,目前李兴已经是该公司的正式员工,月薪3000多元,比起原来打零工稳定了不少,薪酬也高了。“现在一个月的开支不用愁了,下班也能回家照顾母亲和孩子。”李兴呵呵地笑着说。
海口市就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云龙镇去年被列为计划单列镇,产业园区内许多企业有用人需求,周边也有许多富余劳动力需要就业机会。过去,海口是输出务工人员至珠三角等地就业,现在政府鼓励劳动力就地转移,主张大家在本地就业,输出的劳力减少了四分之三。
今年以来,在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海口市走在了前面。截至目前,已经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10867人,完成年计划10000人的108.67%;其中:省外转移1167人,省内转移9700人。11月份海口市城镇登记失业率1.32%。
而全省的这一数据也很可观。年初政府承诺的是今年要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5万人,根据省人社厅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通过各方努力,2013年我省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7万人,高出了年初承诺的8.5万人的目标。
1212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各收到1500元求职补贴
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达699万人,比2012年增加19万人,堪称史上最难就业年。
对此,我省也出台了不少举措帮助我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顺利求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比如,今年6月海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海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安排181.08万元专项用于补贴2013年全省16所高校共1212名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支出,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
12月3日,南国都市报记者从今年的纳入补贴名单的1212名学生中,随机采访了今年7月刚从海南医学院针灸与推拿专业毕业的余婷婷。据了解,老家在文昌文城的余婷婷大学毕业后,在海口找了一个月的工作,没有找到合适的之后,便回到老家,直到11月才在文城的一家私人诊所找到一份工作,主要做推拿、上药等诊所里的工作,刚刚领到了人生当中的第一笔月薪,1500元。
余婷婷告诉记者,政府用于补贴她求职的1500元钱已经拿到手。对于一些低保家庭的大学生来说,这笔钱能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
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也是有力措施之一。年初承诺的数据为2000个见习岗位,截至10月,我省已累计为1860名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完成年初的任务没有问题。
年底释放创业政策大礼包
对于创业群体来说,近日无疑迎来了重大的政策利好,那就是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软件硬件正在完善中,众多创业者翘首期盼的《海南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落地实施。
创业孵化基地内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有关规定减免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孵化对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孵化对象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履行合同满1年后,按每招用1人给予孵化对象一次性奖励补贴2000元。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四类人员首次自主创业3年以内,带动3人至5人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履行合同满1年后,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3000元;带动6人以上(含6人)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合同满1年后,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5000元。创业孵化基地对孵化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记者 袁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