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讯(记者 李雄) 今年从吉林师范大学毕业的陈同学,在一家单位实习半年后,相中另一家传媒公司,可招聘要求里的一条规定,却让星座不合的她没敢投简历。原来,招聘要求是水瓶座优先考虑,摩羯座的她最终选择了放弃。
今年7月从吉林师范大学毕业的陈同学从去年开始,一直在长春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实习,半年后,她相中了同城另一家传媒公司。她说,一直都在关注那家公司的招聘信息。
得知自己心目中的公司在10月中旬招聘,陈同学提前一个月就开始准备自己的简历。可招聘条件出来后,陈同学傻眼了。陈同学说,在招聘要求一栏里写着“水瓶座优先考虑”的字样。本身是摩羯座的陈同学,最终选择了放弃。陈同学说,求职要经过投简历、笔试、面试,才能决定能否成功入职,要是真因星座不合败在面试环节,岂不是浪费彼此的时间。
按照陈同学提供的招聘信息,记者联系上这家传媒公司的负责人刘经理。刘经理表示,该公司招聘的是网络编辑方面的人才,而水瓶座的人聪明、大气,心中充满了人文理想,再加上这个星座有电子机械方面的优势,所以才会有水瓶座优先考虑的招聘要求。不过,刘经理也表示,星座只是一个很小的要求,并非硬性要求,他希望广大求职者,不要因星座不合与好工作擦肩而过。
吉林天恒律师事务所武叶曼律师认为,以星座、属相等作为招聘条件,无疑是对其他星座和属相的应聘者的歧视,明显违背《劳动法》的平等就业精神。企业区别对待不同星座的求职者,本质上就是一种就业歧视,法律不鼓励、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