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节目里说了辛小姐父亲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去工厂务工,结果出了意外不治身亡,由于没跟任何一方签属合同,维权成了大麻烦。其实辛小姐父亲的遭遇并不是个例,出了事儿,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往往都是相互推诿,劳动者维权实在很成问题。记者也就此进行了一番调查,发现情况相当混乱。
内蒙古路车站附近有一个马路务工市场,每天早上,这里都聚集了很多人,招工的,有应聘的,还有一些人有固定摊位,平常牵线搭桥做劳务中介,遇到大活儿,就改行做劳务派遣。记者以工厂招装卸工,想要找劳务派遣公司为名,跟摊主们攀谈起来,一听记者要大量招工,摊主们纷纷自告奋勇,表示自己可以做劳务派遣。一名摊主告诉记者,如果跟她合作,工人由她提供和管理,记者不用操任何心。
这名摊主随手拿出一张合同范本,这是一张船员招聘协议,上面总共只有六条,工资待遇、保险、违约责任一概没有,而这就是所谓的劳务派遣合同。没有资质,这样的合同就是一张废纸,摊主告诉记者,这样的合同她跟很多工人都签过,保险她从不给工人投,就算发生工伤,跟她和用工单位没有一点儿关系。只管用工,不用负责,对于用工单位来说,这样的条件很有诱惑力,而交换条件只有一个,工人的工资全部交给中介来管理。
正说着,另一位摊主把记者拉到一边,签合同多费事呀,俺这儿啥也不用签,照样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连意外险都不用投。这家更直接,承包工资!看来关心的只是钱,至于工人的人身安全,那是次要的。记者在马路上转了一圈,大部分摊主都表示可以做劳务派遣,实际上没有一家有资质。
说到底这些人就是牵线搭桥的掮客,可应聘者却对他们很是信任,这不,听说记者想以劳务派遣性质招工,一些应聘者立即在摊主这儿报上了名,然后向记者打听工作内容。这些应聘者多数都是靠体力吃饭,多年的打工经历,让他们早已习惯,工作不签合同不投保险,单位省钱,自己又自由,甚至在用工单位开口之前,他们就已经主动放弃了所有的权利。
体力劳动毕竟是有风险的,虽然嘴上说不用,可心里,谁不愿意签合同投保险呢?一旦出了事,谁都担心医药费没人拿。随后,记者又跑了汽车北站,中韩等招工密集的劳务市场,情况也是如此。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全市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有一千多家,注册资金必须在200万以上,和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各项保险。一旦碰上那些没有资质的黑公司,劳动者很可能会吃大亏。
对于用工单位来说,审核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也是非常必要的,一旦疏忽,很可能会给企业埋下隐患。《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看来招工用工市场真是鱼龙混杂呀,我们节目曾不止一次的关注过,可往往都是执法人员前脚刚走,招工的后脚又支起了摊子。这些马路劳务市场的存在,恐怕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来去自由、信息及时、又能面对面直接交流这些是分不开的,尤其是针对短期用工,方便快捷,这也是招工和应聘双方都被吸引的因素吧。可是当中存在的隐患正日益显现,应聘方的各项利益都无法得到保障,想来这么纠结的问题,恐怕不是简单取缔就能解决的,亟需一个合理有效的根治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