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施甸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3年施甸县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73名(其中:择优从在岗代课教师中招聘30名公办教师)。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附后。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施甸户籍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4.报考人员的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1995年8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2009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其它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8月25日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在施甸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公开信息”)查询,文本公告见施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才劳动力市场公示栏。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上午8:00至2013年8月28日下午17:30(共3天); 2.报名地点: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劳动力市场大厅。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填写《施甸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
4.报名要求
⑴报名时交彩色免冠同底5分近照2张; ⑵考生按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报考,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5.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需达到1:3方可开考。特殊岗位和紧缺专业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分,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⑴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13年9月6日(17:30分以前)到县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就业管理股领取《准考证》(人才市场三楼)。 ⑵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⑶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参考书目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云南大学出版社2013版) ⑷笔试时间:2013年9月7日上午9:00--11:30。 ⑸笔试地点:施甸县示范小学。
2.面试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的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则从最低制控分数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自行放弃面试的人员需向招聘领导小组提交书面说明,不提交书面说明又不参加面试的,按违纪处理)。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与招聘计划数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施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则无论笔试成绩的高低,均视为该报考者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加后续的考核和体检。(4)面试时间:2013年9月11日上午8:00。(5)面试地点:施甸县进修学校(6)面试办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时间到停止作答,要求用普通话作答。面试分以百分制打分后,7个评委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剩余五个评委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以50%计入总成绩。
(四)考核政审、体检。面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考生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进行聘用)。
1.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2.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统一组织健康体检。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在考核、体检、公示中如发现不宜聘用人员,由下一名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在体检、政审、公示中也不合格的,则取消该岗位。
五、招聘纪律
(一)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招聘工作期间,在施甸县人社局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招聘资格。(二)整个招聘工作在施甸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参与和监督下进行。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招聘纪律,坚持回避制度,保守工作机密,坚决杜绝不正之风。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并处以五年的禁考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2013年择优从在岗代课教师中招聘30名公办教师的具体招聘方案和细则由教育局单独制定,具体详情请咨询教育局人事科或登陆施甸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施甸县教育局“最新公开信息”)查询。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0日
来源: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