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为自治区海洋局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处级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为满足广西海洋研究院的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自治区海洋局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5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名,行政管理人员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具体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方式
(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
(二)招聘方式。采取笔试、面试及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全院共编制内公开招聘1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人,管理岗位4人,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海洋事业,勤奋敬业,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身心健康,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良好的个人素质;
(4)遵守宪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资格条件;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三)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法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可在招聘网站及自治区海洋局网站上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好并将有关证明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yj5388455@163.com(原件在面试名单公示期间提供备查),并将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我局。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邮件主题请填写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二)应聘材料要求
(1)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或上岗证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3)大学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就业推荐表;
(4)属国(境)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国(境)外学习成绩单、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5)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1张贴于报名登记表上),生活照片1张;
(6)以上材料复印件提供原件在面试名单公示期间备查。
(三)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9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771-5780877,15078860686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74号自治区海洋局人事处(902办公室),邮编530022
联系人:农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自治区海洋局人事处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应考人员须知、考核时间、地点等自治区海洋局网站首页公布,并有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本人。
资格审查由自治区海洋局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五、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海洋局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二种方式进行,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等。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通过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74号自治区海洋局信息化综合楼902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如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视为自愿放弃笔试资格,按报考该岗位的实有人员进行笔试。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招聘网站、自治区海洋局网站及工作区域公布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成绩公布当日通知。
(二)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能力、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广西海洋研究院、自治区海洋局、自治区人社厅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自治区海洋局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三)总成绩计算
以笔试加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考核
面试程序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由自治区海洋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七、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岗位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自治区海洋局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八、公示
自治区海洋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海洋局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