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局直属8家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确保聘用人员的素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六)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表2。
报考者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6日至1995年8月26日期间出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的(见附表2)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3年8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确认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及报名考试费用
(1)报考者应下载、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单位岗位),于报名时一并提交。
(2)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如有)、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元。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7号自治区体育局办公楼505、506室,联系电话:4827629、4802599。
(3)考生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报考证件材料和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应聘人员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把审查结果通报应聘者,合格者根据电话通知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注意事项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招聘单位按规定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个别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需报自治区人社部门同意后才准予开考。
(三)考试(笔试、面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电话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等。
2.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其姓名、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在广西体育局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实施机关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方式: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岗位采用试讲试教方式;广西体育局江南训练基地医学技师岗位采用实际操作方式;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考核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综合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报经人社部门批准,取消该职位聘用计划。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进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环节的报考人员因故自愿放弃的,应在接到面试、体检通知或考察、公示后的2日内向招聘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作随意放弃考录资格处理。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