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到来,不少学生选择打暑期工充实生活。他们认为,打暑期工不仅能够体验生活,赚零用钱花,还能锻炼能力,增长社会经验。但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暑期工市场侵权事件时有发生,不少学生由于不懂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吃亏不少。暑期工要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请看记者调查。
被侵权的多 去维权的少
——暑期工维权调查
□记者曾艳 实习生陈聪
现象:暑期工市场乱象丛生
孙延林不久前在于都县某食品公司做暑期工,他告诉记者,工厂招工时贴出的招聘启事上明明写的是每天工作10个小时,每月工资1800元至2500元。可实际上,他每天都要工作12个小时。厂里实行轮班制,换班那天更加辛苦,睡眠时间根本得不到保证。此外,工资也变成了按小时计算,每小时5元。工作两个多月,孙延林才拿到3000元工资,连招聘启事上规定的最低月工资1800元都没有达到。该公司招了近200名学生做暑期工,大部分学生都只拿到2000多元的工资,可大家都敢怒不敢言。孙延林直言:“暑期工就是廉价劳动力。”
郭伟民也在赣州市某电子厂做暑期工,他告诉记者,厂里许多苛刻的规定都是针对暑期工的,平时没有这么严格的规定。例如,厂里不少暑期工因为把早餐带进工厂被扣了100元,还有些暑期工因为刷了两次饭卡被扣了300元,而明明说好每月1800元的工资也变成了1500元。对厂里区别对待的做法,暑期工们无可奈何。
暑期工这一群体较为特殊,由于缺乏社会经验,相对处于弱势,因此,暑期工被骗押金、试用期白干活、黑中介收费骗钱、雇主克扣工资等五花八门的侵权事件时有发生。
症结:学生被侵权,却不愿维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很多学生对遇到侵权事件时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一无所知。不少学生明知道自己被侵权了,却不愿选择维权,而是选择不了了之。
江西理工大学大三学生刘淑告诉记者,前不久,她为某饮料做促销,用人单位要求扣除60元服装费,在找用人单位理论数次无果后,她干脆就放弃了。“60元,说多也不多,我想想,算了吧。”刘淑说。
7月20日,记者在市人才市场做了一番随机调查,10名前来应聘的大学生中有8人表示,如果遭遇侵权事件,只要不造成人身伤害,愿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些学生认为自己势单力薄,维权成本又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与此同时,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严林福也告诉记者,从他个人的办案经历来看,由于大部分学生在从事暑期工时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数额较小(时间短,约定的工资待遇低),因此,就赣州而言,很少有学生通过委托律师寻求法律解决的途径维权。严林福个人以及他的同行很少接触暑期工维权案例。
相对于用人单位,暑期工处于弱势,这部分群体在权益被侵犯时维权更显艰难。但说到底,还是维权意识薄弱。
声音:要敢于维护自身权益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事实上,虽然学生暑期工与正式员工不同,和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但暑期工与雇主存在着临时雇佣关系,一旦学生在务工期间权益受到侵害,或造成其他伤害,仍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维护自身的权益。
“对于用人单位存在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我们应当及时向劳动等有关部门举报,要敢于通过正当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采访中,严林福反复表示,权利与义务密不可分,维护自己的权利就是履行义务,因此,大家应该增强自我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找工作中,如何规避风险,加强自我保护?严林福说,广大学生在寻找暑期工作时,应提高警惕,尽量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相关工作,如果要通过中介介绍,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中介,并要防范不法分子借招聘之名收取押金、保证金,扣押证件等。同时,要对提供暑期工作岗位的单位进行详细了解,如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证件,是否有固定营业场所,所从事的工作是否合法。除此之外,还应尽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协议,对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时间及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
>>>>记者手记
目前,我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没有对暑期工与雇主之间的关系作出明确规定,一些用人单位恰好钻了法律的空子,让学生维权更显艰难。在记者的随机调查中,愿意息事宁人的学生占大多数。
投诉或打官司,对于一个还未迈出校门的孩子来说既花不起时间,更花不起金钱。社会是一个大课堂,打暑期工是学生们近距离接触社会的一堂实践课。学生涉世未深,辨别能力不强,学校不妨给学生开设一些相关课程,培养和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授之以“防”。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才能唤醒学生的维权意识,才能让学生在权益受到侵犯时,有勇气和底气扛起维权旗帜,争取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