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一名妇女以“认识领导”、能帮助就业为名,收取8名大学毕业生的好处费共计103万元,被沈阳市沈河区法院近日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9个月。办案法官提醒,时下求职者尤其是大学毕业生应留意三大骗术,谨防上当。
此案大白于天下,缘于一名受害家长的举报。2011年5月,沈阳市民吴静的儿子即将大学毕业,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家人非常着急。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当地46岁的茶叶经销商高淑坤。对方自称认识社会许多单位的领导,曾帮很多毕业生找到好工作。吴静很欣喜,便决定拿钱给儿子找工作。
起初,高淑坤收取吴静22万元好处费,表示可以帮助运作当一名省重点高中的老师;不久后又称,老师当不成了,但可以运作去电业部门上班。吴静依然相信,又拿出13万元交给高淑坤。可一年过去了,孩子找工作的事石沉大海,向对方追要钱款也未能如愿。无奈之下只得报警。2012年5月13日,高淑坤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吴静只是被高淑坤以“能找工作”为名实施诈骗的8名受害人之一。高淑坤自2010年至2012年5月,抓住大学毕业生家长急于为孩子找工作的心理,在根本不具备找工作能力的情况下,仍大肆收取人情费、好处费,捞取非法利益。除吴静被骗35万元外,另外7名大学毕业生家长共计被骗取68万元,其中仅有一名受害人追回钱款6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淑坤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考虑其能主动坦白其他诈骗案件,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9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办案法官提醒,目前正值大学毕业生找工作阶段,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毕业生及家长急于就业的心理,采取招工、培训或推荐就业等各种手段骗取钱财。在求职诈骗类案件中,行骗人经常使用三大骗术:一是大肆吹嘘,号称自己与某领导有亲戚关系;二是有时会拿出伪造材料,骗取学生及家长信任;三是收取高昂中介费,然后“人间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