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暨阳光工程培训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一段时间黑龙江省将通过内转外输,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多层次、多领域就业,全面推进农民分工分业,加快现代化大农业和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步伐,确保转移农村劳动力540万人、劳务收入550亿元的目标如期实现。
会议指出,农村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是有利于降低转移成本。避免了远距离、跨区域的流动,节省了来往的费用,减缓了交通压力,同时减少了转移就业的盲目性;二是有利于实现充分就业。农村劳动力具有兼业性特点,他们在务工的同时,还可利用其他时间从事农业生产,这种“离土不离乡”的就地转移,实现了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防止了农村人口过度老龄化,防止人口大量外流导致“农业萎缩”和“农村凋敝”;三是有利于社会稳定及区域平衡发展。可以促进人口和产业的合理布局,避免各种资源过度集中于少数地区和大城市。
会议要求,各地要大力挖掘本地内转就业潜力,拓展内转空间。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养殖业、农村手工业等劳动密集型特色产业,帮助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要搭建省、市、县(市)、乡(镇)、村五级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城乡对接的网络化信息平台,畅通劳务信息采集和发布渠道,实现信息供求双方有效对接,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要充分发挥各级劳转服务组织和驻外农民工服务站的作用,加强与省内外用工单位的联系和接洽,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出稳定转移就业。
同时,各地要积极扶持农民创业,实现创业带就业。要鼓励那些情系黑土地、有资本、有实力、有经验的农民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实现以创业促就业。大力实施农民创业工程,加强农民创业培训。各地要建立农民创业项目信息库,在农业农村内部挖掘一批具有特色和优势、适于农民的创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