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州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永州市纯农户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永人社发〔2013〕35号),明确对“2010届以来永州籍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离校后未实现就业,本人入学前户籍为农村户籍,其父母均为农村户籍主要生活来源为务农收入”的纯农户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 按照文件规定,援助措施主要有六:
一是加强实名制登记,做好跟踪管理。对纯农户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严格按实名制登记要求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审核和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开展经常性的电话访问或家庭访问,及时收集其就业需求及就业动向,提供有针对性就业服务,实施“一对一”帮扶。
二是加强就业服务,重点推荐就业。为纯农户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等“一站式”就业服务,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服务月等各类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及招聘活动中重点推荐就业。
三是引导基层就业,鼓励中小企业就业。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纯农户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权益保障等服务。落实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在统筹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积极吸纳纯农户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与,并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
四是加强职业培训,提升职业能力。组织纯农户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并按照登记失业人员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利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资源,优先为纯农户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推荐参加就业见习,并落实就业见习补贴。
五是加强扶持力度,鼓励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并符合创业条件的纯农户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扶持、创业孵化服务、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微利项目补贴、房租补贴等资金补贴政策,促进其自主创业成功。
六是做好托底援助,确保动态清零。设立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用于对经以上就业援助后仍未实现就业的纯农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援助,并按照《湖南省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办法》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