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峰在两会建议,国家应立法限制企业员工随意跳槽,以使企业培养新员工所花的时间、代价方面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
这个提案让人感觉有些荒唐,员工跳槽是自己的权利和自由,而这种限制无非就是限制人身自由,本身就是法理不容,更又谈何而来立法呢?难道不是画蛇添足落下笑柄吗?笑余之后更值得深思的是这背后折射出怎样的社会根源呢?
当然他在把脉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上的确没错,但这具有深沉的社会根源。可怎么也不能提出立法限制员工跳槽一说,希望代表们提案时三思而行,不要随意口出雷语,多听听老百姓以及生活在最底层人的声音。
员工选择跳槽无非就是想谋个更好的发展,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是值得的。如果一个公司在待遇和发展都没有前景或者说无法达到自己的目标,难道员工也要一直呆下去吧?这似乎不合常理。
而且,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由于种种原因第一份工作的选择并非是自己所理想的,生活所需能随意先找下定下也是一种打算,而且从一定角度可以先积累一定的经验,这个基础对未来是很有帮助的。
“人尽其才,物尽所用”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但如今能做到的有多少?再说就算能做到这点还需要有一个过程。大学所学的东西与社会所用是有一定的脱节甚至完全不同,所以发生这种情况下能怪一开始找工作没进个好单位吗?可为何国家还是总在提倡“先就业后择业”的观念呢?
而且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公司也会完全不一样。许多大公司的招聘信息第一条就会写着“非应届本科生”的要求,这难道不意味着需要你在小公司混在几年才能进来?如果限制了跳槽大公司如何去挖高端人才,到时必然会产生更多的副产物,暗地里潜规则也可能将一发难以收拾。
纵然,对于一个员工的培养在小公司方面是起着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对于刚培训的员工(尤其是许多大学生)都是低待遇的,所以他们有权选择自己的未来。反过来从这点来说是公司是希望能够留着自己的人才的,因为或许他们在培养过程中花费了一定的成本,而且重新培养人也要更多的精力。
由此,这也形成了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许多公司对于刚毕业大学生都是实行低工资甚至零薪的实习,刚毕业的大学生愿意接受一来是为了积累经验,二来可以为以后选择做参考打算。而公司方面一来可以为自己储备人才,二来可以即便不行提供的工资待遇并不高可以选择淘汰。深圳人才网
这种现象的循环也让我们看到了跳槽是其中的“罪魁祸首”,零薪的工作也慢慢让人接受习以为常,大学生工资比不上民工甚至与民工抢饭碗的现象也会大惊小呼了。最近被提上两会的北大女硕士油漆工便是一例了,其实何尝不就是基层的煅炼。所以都说要有正确的就业观念,其实这些现象还不能证明吗?
话又说回来,既然如此于情于理这样做都是不合理、不可取的,限制员工跳槽岂不是自相矛盾,造就更难的就业形势,更是在剥夺员工的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