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今年38岁,来自江西。去年12月中旬,余某到瓯海经济开发区南堡村一托运部当管理员。今年1月24日,老板黄某回老家,将托运部交给余某看管。想到黄某平时经常责骂自己、拖欠工资、言而无信,余某很生气,便把托运部里的一台电脑搬了出来,准备带回老家,以此报复老板黄某。此时,一名客人送来一箱衣服,要求托运到福建,余某接收了货物,并收取了15元的托运费。客人走后,余某离开托运部,回江西老家,带走了电脑和客人托运的那箱衣服。
余某回到老家后,打开箱子一看,发现箱子里的衣服标价都是1000多元的。这时,他意识到,这箱衣服价值不菲,事情败露后会受到严厉处罚,心里不禁有点害怕。为了赶快处理这箱衣服,余某把衣服拿到当地的街上售卖,但一件都推销不掉。后来,他将大部分衣服送给了亲朋好友。2月22日,瓯海警方在余某的老家将余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