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摩托罗拉移动的裁员风波,在沉静一段时间后再起波澜。9月24号摩托罗拉南京研发中心员工收到摩托罗拉公司的最后通牒,要求还没签署协商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27号也就是今天下午两点前签署离职协议,否则公司将于9月30号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就在大限已到的昨天,摩托罗拉一纸声明:将9月30号的期限又推迟到了11月20号。僵持了一个多月的摩托罗拉裁员风波依然没有画上句号。那么对于这个的决定,摩托罗拉是怎样解释的?员工又是如何反应呢?
对于摩托罗拉公司发出的最后通牒,员工认为公司是出尔反尔,员工代表吴军告诉记者,员工在与摩托罗拉公司进行沟通过程中,摩托罗拉公司曾经答应员工不会突然采取单方面裁员的行动。
吴军:14号我们跟他们谈过,不要用其他手段去单方面裁员,他们当时答应了。仅仅过了一个星期,27日下班前,他们贴出了一个告示,要求27日中午必须签,不签字就单方面解除。做这种事情,员工非常生气。
据了解,摩托罗拉公司按照法律程序已经向南京市劳动部门递交了裁员备案材料,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部门正式接受备案后五个工作日摩托罗拉公司就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施单方面裁员,而9月24号是备案正式生效的时间。南京市人保局失业保险中心副主任袁卫东对此表示。
袁卫东:正式接受备案是上周,但是接受备案之后有5个工作日的公示时间,所以24日我们正式通知它来办理手续。
摩托罗拉公司在备案生效这天向员工发出了最后通牒,员工朗斌(音)认为,之前摩托罗拉与员工的谈判其实就是在拖时间,是公司的缓兵之计。
朗斌:他们已经得到法律的通行证,可以做这件事情了,所以他们根本不顾你,以前一些谈判都是拖,法理程序备案成功了,就按法律程序走就行了。
基于此,大多数员工对公司最后通牒进行了抵制,本周南京市劳动部门与摩托罗拉公司再次进行了沟通,经过劳动部门的努力,目前摩托罗拉公司已经同意将签订离职协议的时间延迟到11月20号,并且赔偿方案不变。南京市人保局事业保险中心副主任袁卫东介绍了相关情况:
袁卫东:它接受了我们的建议把时间放宽到11月20号,职工自己不愿意走,不提出来,就可以到11月20号再来办手续。
但摩托罗拉公司北京总部公关部经理司轩军表示,公司已经对南摩的员工做出了很多的让步,11月20号将是公司的最后期限,公司对此不会再让步。
司轩军:这次公司也是再次延期一直到11月,实际上公司已经做了很大让步了,所以再推迟是不会了。
而对于摩托罗拉公司同意将离职时间延迟到11月20号,员工依然是不买账,因为目前只有50多名员工与公司签订了离职协议,还有400多名员工没有找到合适的单位,员工还是希望将裁员日期延迟到明年的2月28号,让员工有更充裕的时间找到工作:
员工:经过谈判后是他们公司提出来延迟到11月20号,而员工代表这边根本没有同意,我们希望延迟到2月28号,年底以后,会有很多职位很多空缺出来,这样给大家更多找工作的机会。
司轩军表示,如果11月20号还不签订离职协议,公司将会按照法律程序单方面解约。
司轩军:国家对经济裁员是有很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所以公司这边会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希望员工能跟公司达成这样的协议,如果期限到来之前员工没有同意这个的话,会根据法律跟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会得到法律要求的赔偿。
按照摩托罗拉公司的裁员方案,签订离职协议将会享受原有的N+2的赔偿,如果不签,将不会享受额外两个月的工资。而对于裁员结束是否关闭南京摩托罗拉软件中心,司轩军表示公司对此还没有明确说法。
这场裁员风波的一大焦点就是,摩托罗拉移动南京研发中心单方面宣布裁员。那么这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呢?又将给员工带来什么样的损失呢?对此,记者采访了人社部授予的全国首家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中心的赵天庆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天庆。在采访中,赵天庆律师首先强调,摩托罗拉移动南京研发中心要求被裁职工签署自动离职协议的作法与《劳动法》立法本意相悖。
赵天庆:这肯定是不合法,劳动者的权利实际上是基于劳动合同约定,在自愿平等基础之上,经过协商确定下来的,单方面要求变更合同,被强势一方打破的话,本身是违反公平和自愿的原则的。
赵律师同时表示,摩托罗拉试图转嫁违约责任,显然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
赵天庆:摩托罗拉南京研发中心要求员工们签署解除协议,就等于是让员工主动的放弃了合同保护,主动的放弃权利的协议,所以法律上,应该是得不到支持的。
目前员工代表还是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出面协调,满足员工要求延期裁员的诉求,记者也将继续关注裁员事件的最新进展。
毋庸置疑,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单方解除合同,违约金的承担数额相当可观。但不顾员工意愿的强行裁员行为给企业带来的,可能不仅仅是裁掉的人力成本那点收益,更有可能是企业的这种自身的社会影响和社会信誉受到难以估量的损失,如果企业的声誉没了,人心散了,经济滑坡可能来的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