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水泵、阀门人才网! 找回密码 网站地图
泵阀人才网
  您当前的位置:人才首页 > 职场资讯 > 资讯详细
劳动报酬约定不明怎么办
来源:  日期:2011/12/6 10:49:26  访问数:600

《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一般地,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应当是明确的,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种类、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以及拖欠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但是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进行模糊处理,或者只作口头约定,在支付劳动报酬时发生争议。根据本条规定,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应当按照如下办法解决: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协商。这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2、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因此,如果协商不成,用人单位又有集体合同的,就应当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
    3、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也未规定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目前,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不发达,多数企业没有集体合同,行业性和区域性集体合同也很少;或是虽然有集体合同但其中并没有关于劳动报酬的约定。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在确定劳动报酬时应当遵循同工同酬的原则。同工同酬是《劳动法》确立的分配原则,《劳动法》第46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即用人单位对相同或者相近的工作岗位的劳动者支付大体相同的劳动报酬。

关键词:劳动报酬
推荐查询: 人才招聘会     |    最新阀门水泵企业招聘    |    最新人才信息    |    就业动态
  相关链接 更多>>  
对不起,没有暂未找到相关链接。
该评论将记录评论者的IP,请勿发布与国家法律或相关规定不符的言论。
您的大名:
评论内容:
验 证 码:   看不清,请点图片刷新。
 
 
   热门文章
   资讯搜索
所属栏目:  
关 键 字:  
  搜索
更多>>  
·毕业生找工作莫忘“三方协议”
·招聘季:如何降低应聘者面试爽约
·职业规划才是就业的根本
·毕业生求职:不做“必剩客”先跨“
·文凭热”蔓延职场在职硕士5年增4
·向戴尔学面试技巧:让求职者夸夸
·hr如何拒绝招聘关系户中的废柴
·别做不被聘用的13类求职者
·求职兵法:教你如何把求职变成谋
·来自人事经理的忠告:面试把握三
·求职必定胜出的七个态度切勿急功
·九种最不健康的求职者心态
更多>>  
·欢呼人才普惠制时代的到来
·让每个人的求职机会都平等
·浙江省温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
·人才蜂拥而至!企业家蜂拥而至!
·十大就业前景可观专业排行榜机械
·江西千方百计助2016年高校毕业生
·互联网行业为大学生就业带来更多
·2015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启幕
·四方电气2016校园招聘圆满收官
·就业提前“冲线”,怎么看?
·人社部:我国迫切需要大批技能人
·职场迎来跳槽季职业发展是主因
版权所有©中国泵阀网 2000-2017  中国泵阀网:阀门网水泵网 备案/许可证号:浙ICP备10210743号-3
客服热线:0577-67986511 12315消费维权电话:0577-67986522
业务咨询:0577-67986533 传真:0577-67986500
技术支持:中环信息  服务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