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正式出台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资助实施办法(试行),首次对区内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进行补贴性资助,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可申领一次性1000元求职补助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求职“准备金”问题。 来自城厢街道的小孔今年6月份大学毕业,并在萧山实现就业。作为困难家庭大学生,小孔对这项资助政策很感兴趣,但最终因条件不符无法通过申请。原来,毕业后的小孔已经被区内某事业单位正式录用了,而新办法中规定,符合条件的困难大学生必须是在区内企业就业或被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计划内临聘人员。对此,小孔有点遗憾:“虽然没有申请成功,但这项政策确实对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有一定帮助。”区人事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确保新办法真正惠及区内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人事部门将对申请者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条件符合者给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此次资助对象主要为萧山生源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并被认定为困难家庭的。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毕业当年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并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助资金,并免除其3年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代理)费用。同时,为困难家庭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的区内企业,也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申领一次性供岗补贴。办法出台后,我区将每年从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促进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除了此次的资金补贴外,我区还定期对区内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进行统计、造册,确保动态掌握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情况,并对未就业大学生进行集中公布推荐就业。此外,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还为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提供指导、政策咨询、见习训练等专门帮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