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依法在福建省工商部门登记设立的各类企业,自己培训或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即可按技能等级获得每人400元到2000元的财政培训经费补贴。
2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日前与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职业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的新机制,改变以往培训资金补贴培训机构的方式,直接向用人单位发放财政补贴。
据了解,申请补贴的企业要将年度职工培训计划上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接受指导,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的受理机构提出补助申请报告,今年受理申请报告时间是9月和11月,以后是每年5月和11月。
与以往主要针对特殊群体(如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的培训补贴方案不同,新机制覆盖省内各类企业的所有本单位在岗职工,补贴的经费标准也有较大提高。
据介绍,福建省的直补标准按照企业组织职工参加技能培训,通过社会化考评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应技能登记确定:初级工(五级)按每人400元补贴;中级工(四级)按每人700元补贴;高级工(三级)按每人1000元补贴;技师(二级)按每人1600元补贴。高级技师(一级)的补贴办法和标准仍按去年制定的单独规定执行,即按每人最高给予2000元的补贴。
新机制实行后,我省原有的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等机制仍然有效。企业吸纳劳动者并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劳动者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但获得职业培训结业证书的,仍然可以按原有政策申请职业培训补贴,但当年不再就同一劳动者申请其他职业培训补贴。
人力资源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这对企业稳定就业很有帮助,职业培训的针对性也更强。
另据了解,福州市将先在执行用工报备制度(即在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企业、用工规范以及有品牌的企业中推行新机制。同时将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红黑榜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