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总工会昨日发出《关于开展2010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要求天津市各级工会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帮扶,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保证他们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求职就业。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对有意向参加创业培训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及时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服务的“一条龙”服务;抓好再就业服务联社发展工作,将发展前景好、用工需求量大的再就业服务联社发展为工会就业基地,积极协调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到这些就业基地实现就业;充分发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工会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发挥工会组织网络健全的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推介会等就业服务活动,优先推荐就业,广泛开展劳模企业家与大学毕业生“一帮一”“一帮多”结对子帮就业活动,联系国有大中型企业、劳模企业、社会爱心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以及高新技术园区、创业园区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动和督促落实好政府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学费补偿等扶持政策,保证他们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求职就业。(记者张鸣岐 实习生孙乃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