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传统观念中的事业单位“铁饭碗”将被彻底打破。记者昨天从市人事局获悉,温州市事业单位改革岗位设置全面启动。今年年底前,温州市13万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都将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全部由固定用人转向合同用人,并实行“以岗定薪”。
改革涉及5000余家事业单位
此次改革,除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出于社会公益目的,由温州市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纳入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都要进行岗位设置。
据悉,目前温州市共有事业单位5000余家,工作人员逾13万名,涉及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环境保护、房地产服务、城市公用和社会福利事业以及农、林、水等数十个行业。现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应纳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对象。
已经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按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取消行政级别对应多级岗位
改革后,事业单位正式人员的岗位将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其中,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到十级职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13个等级。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与现行事业单位职称制度相对应。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技术工岗位等级与现行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相一致,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技术工岗位。
以岗定薪同工同酬
此次实施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将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
目前,温州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已按所聘岗位享受了相应岗位工资待遇,但占事业单位人员总数78%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因为岗位等级没有确定,只能享受与现任职务相对应的、最低等级的岗位工资待遇。
今后,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岗位与岗位工资相对应,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与工资待遇紧密结合。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
据温州市人事局专技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施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实际上是实现“同工同酬”。以往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度,待遇随人走;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将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即收入与岗位相结合,对岗位进行评估,根据岗位定薪水;岗位变化,薪水也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