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河北还设定了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时间表,要求各地于10月16日至11月15日完成就业见习岗位对接工作,11月16日开始安置见习高校毕业生上岗,12月31日前上岗工作全部完成。
河北规定,今后凡河北籍生源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每年的就业见习,见习期限为一年,其间享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