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9月1日至9月30日,我市将集中开展“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服务重点对象为2011届以及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 据了解,就业服务月活动明确要求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落实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就业见习的,落实基本生活补助;对自主创业的,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规费减免、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的,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
按照要求,各级就业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信息沟通,依托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系统和基层平台摸底,引导高校毕业生主动登记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辖区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实名制信息,做到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学历及专业、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培训意愿、以及就业去向、联系方式等“八清”。
活动期间,各地还将深入各类用人单位,加强岗位信息收集,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各地将公布本地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并通过网络、现场或其他方式开展见习报名和岗位对接活动,将有见习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组织到相应的见习单位进行见习。